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启动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执法检查
(资料图片)
人民网北京5月18日电 (池梦蕊)5月17日,记者从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获悉,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将对修改后的《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涵盖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统一指挥调度情况、院前医疗急救与院内医疗急救衔接情况等。9月下旬,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将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条例》于2016年7月22日经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017年3月1日实施。实施以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立法工作与监督工作互促共进,通过开展执法检查、议案督办、听取审议政府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询问等连续监督。北京市政府大力改革体制机制,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为及时固化改革发展成果,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于2021年5月通过《关于修改〈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的决定》。按照北京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监督工作计划,将对修改后的《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据了解,本次执法检查,将重点对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建设、统一指挥调度、院前医疗急救与院内医疗急救衔接、社会急救能力建设、院前医疗急救与非急救医疗转运分类服务和管理等情况开展检查。为准确掌握第一手资料,执法检查组将针对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关键环节,开展“蹲点式”检查调研。具体包括值守120调度指挥中心,检查急救电话接听受理及对院前医疗急救车组的指挥调度情况,跟随120救护车组,检查救护车组从接受出车指令到与医疗机构急诊科完成患者交接全过程的规范服务情况,以及观摩北京急救中心、市红十字会急救培训课程,检查社会急救培训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9月下旬,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将听取和审议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标签:

